中国日报福州5月27日电(记者胡美东)全国人大代表许维泽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加强互联网领域信用建设。
当前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撑,离不开信息化的推动。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互联网使用规模最大的国家。随着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具有匿名性、瞬时性等特点的互联网活动逐渐产生出信用缺失问题,网络谣言与诽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隐私权、网络诈骗等互联网信用缺失的现象日益严重,影响到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网络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互联网信用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是信息机制供给不足。三是教育体系不完善。
许维泽建议,加强网络主体诚信管理。互联网企业应自觉守法,主动依法依规践行信用责任,加强自身诚信制度建设,加强自律和内部管理,用诚信为用户服务;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审核工作机制,全面接受监督管理,严格把关上网内容,确保合法合规,符合道德规范并真实有效,让网络谣言、虚假广告、欺诈交易等失信行为失去滋生土壤。
加强网络内容规范建设。一是实施网络内容诚信建设工程,弘扬社会诚信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主导网络空间;弘扬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产品,不断丰富“讲诚信”网络内容。二是加快互联网信用信息机制建设。建立综合性互联网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互联网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更新完善数据库中的诚信信息;建立动态的互联网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对互联网信用信息进行等级分类,建立动态评价评审机制;打通线上线下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综合性的诚信信息征集数据库,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或系统,促进全社会各领域的诚信信息整合应用。
加强互联网领域信用监管。许维泽表示要建立健全互联网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和规则,推动形成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等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包括互联网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评估、信用网络监督等在内的信用法律法规,对各种网络守信和失信行为奖惩措施进行详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网络执法权地域归属,合理配置网络部门间的执法权,从制度和技术两个角度提高电子证据的效力。加强执法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公开约定、奖惩激励等办法,积极引导、规范互联网企业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警示从业人员守法自律;建立借助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围绕信用市场需求,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提高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提供多元化且有效规范的信用服务。
加强网络诚信氛围营造。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着力强化互联网信用教育培训,将诚信规范纳入学校相应课程,引导社会开展各式各类互联网信用实践活动,通过正面宣传、表彰先进、案例警示、打击不诚信行为等办法,潜移默化地提高公民的互联网信用素养,培养互联网信用情感。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