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晋江办关员在为恒安集团办理退税业务吴鸿温摄
中国日报福州5月1日电“十分感谢海关,这么快办好退税,为我们复工复产送来了‘及时雨’,帮助我们缓解了资金周转难题。”4月28日,在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收到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退税款3514.36万元后,专门致电泉州海关晋江办表示感谢。这也是泉州海关今年来办理的最大一笔对美加征关税退税。
4月初,福建恒安集团旗下的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通过邮递方式向泉州海关晋江办递交退税申请书,涉及报关单共480份,货值7.03亿元,需退关税3514.36万元。由于此次退税涉及报关单数量多、金额大、时间紧,为将“春雨”及时送至企业,泉州海关在厦门海关税处指导下,多措并举行加快各项进口退税流程: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指导企业办理退税申请手续;采取“不见面”审批流程,便利企业办理退税;针对退税涉及票数多,需流转财务、国库等各部门协同办理等特点,创新集中审核操作模式,实现退税一次申请、汇总操作。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对公告随附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1年),不再加征我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此前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此外,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自2020年3月2日起,企业可通过排除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s://gszx.mof.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税委会核准通过后,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求领取“排除编号”后进行申报,相关商品在计征税款时将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公告规定的市场化排除工作,除了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的商品外,申请主体还可提出增列排除商品的申请,经税委会审核同意的也可排除,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据悉,泉州海关以整体性、普惠性、有效性为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自贸协定优惠、减免税政策、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退税等,为困难企业缓税等,仅一季度累计减征税款2.46亿元,不断释放减税效应,为泉州外贸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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